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总行等四部门《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工作要求,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助力美丽中国建设,10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天津金融监管局、天津证监局组织相关金融机构召开专题会议,交流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有关经验做法,围绕落实《意见》要求、助力天津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会上,各金融机构介绍绿色金融工作开展情况、典型做法,以及下一步落实《意见》的工作安排,并就工作推动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和优化完善政策的有关建议进行交流讨论。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市生态环境局、天津金融监管局、天津证监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绿色金融工作进展成效,并就加快推动《意见》落实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发展好绿色金融,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是金融系统、生态环境系统共同的使命和责任。要充分认识推动绿色发展和绿色金融的重大意义,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积极创新专属信贷产品,持续加强绿色领域金融支持力度。
会议强调,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把绿色金融纳入重点工作谋划组织,落实落细各项工作要求,齐心协力推进天津市绿色金融业务加快发展。一是强化绿色融资支持,进一步加大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攻坚重点领域信贷投放。二是积极探索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深入研究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的投融资模式,前瞻关注碳排放权质押融资、融资保理、财务顾问等碳金融产品创新。三是强化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鼓励单设绿色金融部门或特色分支机构,配置专项资源、组建专业团队,安排专项激励、设置专岗专职,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协同,深化绿色项目联合推介机制、用足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绿色金融债券等政策工具和融资产品、积极推广转型金融标准、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提供支持保障。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市生态环境局、天津金融监管局、天津证监局,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天津市分行、部分股份制银行天津分行、金融租赁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参会。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